张掖市2012中考体育考试考生须知
1.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持准考证在检录处检录,由检录人员点名、验证后领入考试地点,按顺序参加考试。考试时必须携带体育考试准考证。
2.考生不得迟到,如在该考生所编组已考完某一考试项目后才到场,则该项目不得补考,成绩以零分计算。如有特殊情况,必须经考试领导小组同意,方能安排补考。
3.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,服从检录人员和监考人员的指挥,不得干扰考务人员工作,不得随意离开考试地点,不得随意在场内走动。
4.考生不得佩戴首饰或坚硬锐利之物参加考试,严防发生伤害事故,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。
5.考生因残、因病申请免(缓)考,须填写《张掖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(缓)考申请表》,并持残疾证复印件(或残联出具的证明)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,经本县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批准,方能允许免(缓)考,其成绩按有关规定处理。《免(缓)考申请表》和相关证明归入考生档案。
